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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案:无奇不有,他竟在警察眼皮底下偷东西……
时间:2018-04-27  作者:陈岚  新闻来源:虹口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本该是吃瓜群众的他

  趁围观交警执法时

  偷偷从违章车主的车内顺了部手机……

   

  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被发现后他被当场抓获

  不信请看——

  “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胆的小偷,

  居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作案!”

  案发经过

  某日清晨,市民老沙散步经过十字路口时,看到一名男子正在一辆停在路口的轿车旁东张西望,一会儿又向车内探头探脑,行迹十分可疑。

  而轿车另一边,车主正因交通违章接受交警检查。

   

  车主下车时未注意到驾驶座处车窗尚半开着,他正和交警在认真地检查驾驶证件。

  而那名鬼祟男子趁两人不注意,迅速将手伸进车窗内,从驾驶座上掏出一部金色手机放进了自己的裤兜。

   

  这一幕刚好被老沙目击到。

  “我马上大喊‘有人偷手机了’,他开始逃跑。交警和车主听见我喊反应过来,追了上去,没跑几步就把他抓住了。”老沙回忆说。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到案后供述,他当时是看见车窗没关好,临时起意才偷的手机。

  但无论有意还是无意,蓄谋还是偶然,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已经触犯《刑法》。

  说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虹口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吴某提起了公诉。经法院审判,吴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小编又要给自己加戏了

   

  尼采有一句非常诗意的隐喻:“如果你长时间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这亦适用善与恶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一定从小事开始约束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因为一旦触碰到法律底线,也必将为之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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