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本该是吃瓜群众的他
趁围观交警执法时
偷偷从违章车主的车内顺了部手机……
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被发现后他被当场抓获
不信请看——
“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胆的小偷,
居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作案!”
案发经过
某日清晨,市民老沙散步经过十字路口时,看到一名男子正在一辆停在路口的轿车旁东张西望,一会儿又向车内探头探脑,行迹十分可疑。
而轿车另一边,车主正因交通违章接受交警检查。
车主下车时未注意到驾驶座处车窗尚半开着,他正和交警在认真地检查驾驶证件。
而那名鬼祟男子趁两人不注意,迅速将手伸进车窗内,从驾驶座上掏出一部金色手机放进了自己的裤兜。
这一幕刚好被老沙目击到。
“我马上大喊‘有人偷手机了’,他开始逃跑。交警和车主听见我喊反应过来,追了上去,没跑几步就把他抓住了。”老沙回忆说。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到案后供述,他当时是看见车窗没关好,临时起意才偷的手机。
但无论有意还是无意,蓄谋还是偶然,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已经触犯《刑法》。
说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虹口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吴某提起了公诉。经法院审判,吴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小编又要给自己加戏了
尼采有一句非常诗意的隐喻:“如果你长时间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这亦适用善与恶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一定从小事开始约束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因为一旦触碰到法律底线,也必将为之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