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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检察依法惩治“村霸”
时间:2019-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原平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相关部署要求,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召开专门会议具体部署,明确要求业务承办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指导督促相关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夯实案件质量,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长年以来,被告人冀某才对原平市子干乡东荣华村村民轻则言语辱骂、重则持械殴打,在村里横行霸道、无事生非、打架斗殴、称霸一方,当地百姓对其肆无忌惮的压制只能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甚至连村干部都不敢管,基层政权和党员干部的威信受到了极大挑战,其行为严重干扰了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群众利益。 

  2017年12月11日,被告人冀某才因不满村里土地确权一事,强行从村委委员冀某芳家中抱走村里的土地确权表,还伙同妻子顾某某、女婿樊某某携带铁锤、碎酒瓶前往村委主任刘某某家对其进行殴打,经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后,被告人冀某才、樊某某又前往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住院治疗的刘某某进行威胁恐吓。 

  2010年5月27日,被告人冀某才向被害人冀某亚索要欠款时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冀某才用铁锹将冀某亚打伤;同年5月31日,冀某才纠集多人在本村再次殴打冀某亚,致其轻伤。 

  2012年至2014年春天,被告人冀某才认为该村村民高某怀修建的井房影响到了自己的既得利益,故先后三次将被害人高某怀在建的井房进行砸毁破坏,直至将高某怀所建的井房推倒,以泄私愤。 

  原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追根溯源、深挖细查、对该案主犯是否构成“村霸”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引导取证、全面完善证据,精心准备出庭预案,确保出庭效果,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经原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冀某才、顾某美、樊某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经原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0个月。这起在当地群众中反响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在原平市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中得到了具体体现,使邪恶得以惩治,正义得到伸张,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得以根本好转,多年来压在群众心头的“阴霾”和“巨石”终于除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当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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